國際標準ISO 12543-6 1998年6月15日 第 一版
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6部分 外觀
目錄
前言
1.適用范圍
2.規范的參考
3.定義
3.1點狀缺陷
3.2 線狀缺陷
3.3 其它缺陷
3.4 不透明缺陷
3.5 氣泡
3.6 外來物
3.7 擦傷或劃痕
3.8 裂紋
3.9 折皺
3.10 由中間層不均勻引起的色線
4. 外觀缺陷
4.1 外觀點狀缺陷
4.2 外觀線缺陷
5. 框架邊緣的邊緣區的缺陷
6. 裂紋
7. 波紋和色線
8. 無框架邊緣的缺陷
9. 測試方法
1.適用范圍
該標準說明加工尺寸的缺陷和關于玻璃外觀的試驗方法,特別注意是可見區域的合格標準,這些標準應用于供給的產品。
2. 規范的參考
該歐洲標準包括由其它出版物提供的有日期的或無日期的引證﹑條款。這些規范的參考被引用在本標準相應的地方,出版物列在后面。對有日期的引證,用于該歐洲標準中所有出版物的改正或修訂都注明了,對無日期的引證,只注明引證的出版物的最新的版本。
ENISO12543-1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一部分 定義和零部件的說明。ENISO12543-5 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五部分:尺寸和邊緣加工
3.定義
該標準的目的是與ENISO-12543-1一起應用下列定義。
3.1 點狀缺陷:這種缺陷類型包括不透明點,氣泡和外來物。
3.2 線性缺陷:這種缺陷類型包括外來物和劃痕或劃傷。
3.3 其它缺陷:玻璃缺陷如裂紋和中間層缺陷如折皺、收縮、色線。
3.4 不透明點:夾層玻璃的明顯缺陷如玻璃或中間層中的錫斑點雜質。
3.5 氣泡:通常是空氣氣泡,這些氣泡在玻璃或中間層
3.6 外來物:在制造夾層玻璃過程中任何不想要的物品引入夾層玻璃中。
3.7 劃痕或劃傷:對夾層玻璃外表面的線形損壞。
3.8 裂紋:銳利的尖頭觸出的裂縫或裂痕,從玻璃邊緣進入玻璃。
3.9折皺:夾層玻璃制成后明顯的彎曲中間層扭曲。
) 3。10 由中間層不均勻性引起的色線
由中間層引起制造缺陷的中間層的扭曲,夾層玻璃制成后這種缺陷是明顯的。
4 外觀缺陷
4.1外觀點狀缺陷
按照條項9給出的測試方法檢測時,點狀缺陷依據下列條件而判定合格與否。
――缺陷的尺寸
――缺陷的出現率
――板的尺寸
――做為夾層玻璃構件的玻璃板的編號
這用表1表示。
小于0.5mm的缺陷不予考慮
大于3mm的缺陷不允許有
注:夾層玻璃點狀缺陷的合格與每片玻璃板厚度無關。
表1 外觀允許的點狀缺陷
|
缺陷尺寸d mm
|
|
0.5<d≤1.0
|
1.0<d≤3.0
|
||||
|
板A尺寸m==2
|
|
所有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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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1<A≤2
|
2<A≤8
|
A>8
|
|
|
允許缺陷的尺寸
|
2片玻璃板
3片玻璃板
4片玻璃板
≥5片玻璃板
|
無限制,不管缺陷的累加.
|
1
2
3
4
|
2
3
4
5
|
1/m2
1.5/m2
2/m2
2.5/m2
|
1.2/m2
1.8/m2
3.4/m2
3/m2
|
|
注:如果在小于200mm距離內有4個或4個以上的缺陷就有一個缺陷累加。
由3片玻璃板組成的夾層玻璃這個距離就減至180mm。
由4片玻璃板組成的夾層玻璃這個距離就減至150mm。
由5片或5片以上玻璃板組成夾層玻璃這個距離就減至100mm。
對中間層的厚度大于2mm的夾層玻璃來說表1中允許存在的缺陷數目就增加1倍。
3. 2 外觀線性缺陷
按照條項9給出的測試方法檢測時,線性缺陷允許的條件在表2中列出。
表2外觀允許的缺陷數目
|
玻璃面積
|
允許的缺陷數目 長度≥
|
|
≤5m2
|
不允許有
|
|
5至8m2
|
1
|
|
>8m2
|
2
|
長度小于30mm的線性缺陷是允許的
4. 框架邊緣的邊緣區的缺陷
按照條項9給出的測試方法檢測時,在邊緣區是允許有直徑不超過5mm的缺陷。如板的面積≤5m2,邊緣寬度為15mm,如果板的面積大于5 m2,邊緣寬度增至20mm。如果有氣泡存在,氣泡的面積應不超過邊緣面積的5%。
5. 裂紋
不允許有裂紋
6. 波紋和色線
外觀不允許有波紋和色線。
7. 無框架邊緣的缺陷
夾層玻璃通常是用框架安裝的,當無框架時,按照ENISO12543-5它的邊可能是
――研磨邊
――拋光邊
――斜面邊
在這種條件下,當按照條款9的測試方法檢測時,如果氣泡,中間層的缺陷和回縮不明顯時,它們的存在是允許的。
9.測試方法
垂直放置被觀測的夾層玻璃,在其前平行放置一塊無光澤半透明屏用漫射日光或等效光照射,觀察者在距玻璃板2米的地方,垂直觀看玻璃(無光澤屏放在玻璃板的另一側)。檢測出干擾的缺陷被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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